个体工商户经营收入可扣除项目有哪些

来源:上海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时间:2023-02-21

随着经济的发展,个体工商户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的扣除项目也是比较多的,那么,个体工商户经营收入可扣除项目有哪些?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工资,工资

允许扣除个体工商户实际支付给员工的合理工资费用。

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二、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个体工商户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扣除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个体工商户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按实际扣除不超过员工总工资5%标准的部分;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个体工商户业主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按当地(地级市)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按实际扣除不超过计算基数5%标准的部分;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三、商业保险费

除个体工商户按照国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从业人员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不得扣除个体工商户业主或者为从业人员支付的商业保险费。

四、贷款费用

允许扣除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贷款费用。

个体工商户购买、建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建设12个月以上达到预定销售状态的存货贷款,在相关资产购买、建设期间发生的合理贷款费用作为资本支出,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扣除。

五、利息支出

允许扣除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以下利息支出:

(一)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

(2)向非金融企业和个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不得超过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个体工商户经营收入可扣除项目有哪些

六、汇兑损失

在货币交易和纳税年度结束时,个体工商户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按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转换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除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外,准予扣除。

七、工会经费、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

个体工商户向当地工会组织拨付的工会经费、实际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的2%、14%、2.5%扣除。

工资总额是指当期税前允许扣除的工资支出。

职工教育经费的实际金额超过规定比例当期不能扣除的,可以在以后的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向当地工会组织缴纳的工会经费、实际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费用,按当地(市)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计算,按本条d1款规定的比例扣除。

八、业务招待费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个体工商户业务招待费,按实际发生金额的60%扣除,但比较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业主自申请营业执照之日起至生产经营之日止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实际发生金额的60%计入个体工商户开办费。

九、广告和业务宣传费

个体工商户每个纳税年度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广告费和营业宣传费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可以实际扣除;超过部分,以后纳税年度允许结转扣除。

十、代表其从业人员或他人承担的税款

个体工商户代表其从业人员或者他人承担的税款,不得税前扣除。

十一、各种规费

个体工商户按实际金额扣除摊位费、行政费、协会费等。

十二、租赁费

个体工商户按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租用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下列方法扣除:

(一)固定资产租赁发生的租赁费用,按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赁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用,按规定构成融资租赁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 扣除。

十三、财产保险

参加财产保险的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可以扣除。

十四、劳动保护费用

允许扣除个体工商户合理的劳动保护费用。

十五、开办费

个体工商户自申请营业执照之日起至生产经营之日,除取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汇兑损益、利息支出外,作为开业费用,个体工商户可选择生产经营一次性扣除,自生产经营月起不少于3年内摊销扣除,但一经选定,不得变更。

生产经营之日是个体工商户第一次销售(经营)收入的日期。

十六、捐赠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捐赠,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公益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扣除捐赠金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

按照有关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全额扣除的捐赠支出项目。

个体工商户不得直接扣除受益人的捐赠。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的有关规定,确定公益性社会团体。

十七、研发费用及设备费用

个体工商户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技术发生的开发费用,以及研发新产品、新技术购买价值不足10万元的测试仪器、测试设备的购买费用,按固定资产管理不得直接扣除。

十八、家庭开支

在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计算生产经营费用、个人和家庭费用。40%的生产经营费用与个人和家庭生活费用难以区分的,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可以扣除。

项目不得扣除

个体工商户下列费用不得扣除:

(一)个人所得税

(二)税收滞纳金

(三)被没收财产的罚款、罚款和损失

(四)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

(5)赞助支出

(六)个人和家庭的支出

(七)其他与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支出

(八)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允许扣除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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