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时间:2023-02-21
注册资金大小是否还对税务有影响?好多创业者在前期开始创办公司的时候,出于规模大小和对外展示公司实力的考虑,总觉得现在反正注册公司都是认缴制了,注册的资金大小越多越好,动辄几个亿,反正在税务上没有任何影响。
其实这样理解是错误,法律风险太大,因为按照《公司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当然今天咱们先暂且不谈法律层面的风险,主要看看是否存在税务上的影响和风险。
影响1
如果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太大,首先,在税务人员看来,更引人注目,关注点会特别明显,税务人员会产生10亿公司成立两年没有营业收入,是什么?规模与产出明显不匹配,因此被评估和检查的税务相关风险显著增加。
影响2
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认缴的,由于《公司法》规定按实收出资比例分红,全体股东未约定分红的,影响股东分红和个人所得税。
影响3
公司成立时认缴注册资本的,按照章程约定的期限到位。各股东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向公司履行出资义务。
未缴纳注册资本的部分,相应企业对外借款产生的利息不能税前扣除。
可以参考《国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不到位而产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批复》(国税函[2009]31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企业投资者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应付资金的,相当于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实收资本与应付资本之间的差额,不属于企业的合理支出,由企业投资者承担,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影响4
如果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是认缴的,虽然没有实缴,虽然按照规定资金的印花税是按照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计算的,但一些地方税务局也要求你按照注册资本缴纳印花税,会产生印花税相关风险。
影响5
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认缴,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当时,可能会给企业财务人员造成错觉,即由于认购,投资成本为0元,那么我的股东转让股权可以转让0元,但必须注意自然人股权0元转让,不代表0元个人所得税!
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的规定,如果股权转让收入明显较低,税务局将按照净资产核定法重新核定股权销售价格,这也将带来个人所得税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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